沒收到稅單,為何會收到行政執行處傳繳通知?

週六, 07 七月 2007 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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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收到稅單,為何會收到行政執行處傳繳通知?

(員林訊)彰化縣地方稅務局員林分局表示,稅捐文書之送達方式,除可向納稅義務人本人為送達外,並得向其代理人、代表人、經理人或管理人等相關人員送達。如納稅義務人行蹤不明,致文書無法送達者,稽徵機關經向戶籍機關查明,仍無著落時,即可辦理公示送達,並自登載新聞紙之日經二十日,發生送達效力。同時稅單在無法向本人及相關人員為送達外,還能採用寄存送達,將稅單寄存於送達地之郵政機關。
前項送達方式均為有效並合法送達,如逾三十日未完納,除加徵滯納金外,稽徵機關會將欠稅案件移送行政執行處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