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居住者薪資所得之扣繳率修正為18%。

週五, 02 四月 2010 10:22
列印

非居住者薪資所得之扣繳率修正為18%。

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表示,自99年1月1日起非居住者薪資所得的扣繳率由20%修正為18%,扣繳單位於給付薪資時應特別注意,以免溢扣繳稅款。該局進一步說明,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於98年10月28日修正,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的個人全月薪資給付總額超過行政院核定每月基本工資(現為17,280元)1.5倍者(即25,920元),其扣繳率自99年1月1日起修正為18%,至全月薪資給付總額未達25,920元者仍維持6%的扣繳率。又為配合扣繳率修正,財政部亦同步修訂薪資所得扣繳稅額繳款書,扣繳單位於繳納扣繳稅款時,請就近向該局任一分局、稽徵所索取新格式填寫及繳稅,或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站(http://www.etax.nat.gov.tw)列印條碼化繳款書。該局特別提醒扣繳義務人注意上述規定,以免申報扣繳暨免扣繳憑單後尚需辦理更正,相關規定如尚有任何疑問,可撥免費服務電話 0800-000321 0800-000321或上該局網站 (http://www.ntact.gov.tw)點選網路電話洽詢,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