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如自備汽、機車供公司業務之用,其汽油費能否列報於公司之營業費用?
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說明,公司因業務需要與其僱用之員工訂立合約,利用員工自有之汽、機車供公司業務之用,經約定由公司補貼支付之汽油費、修繕費、停車費、過橋費等,可憑合約及有關原始憑證列報公司之營業費用,免視為員工之薪資所得
,但不包括車輛之牌照稅、燃料使用費、保險費及折舊。
因此,該局特別提醒公司於列報前揭費用時,除應妥善保存憑證及相關資料外,並應依其性質列支費用科目,以免嗣後遭國稅局剔除或轉正而補稅。
台南所電話:06-2717628        台南所傳真:06-2717627           高雄所電話:07-7221170           高雄所傳真:07-7221191           屏東所電話:08-7652233           屏東所傳真:08-7329515
員工如自備汽、機車供公司業務之用,其汽油費能否列報於公司之營業費用?
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說明,公司因業務需要與其僱用之員工訂立合約,利用員工自有之汽、機車供公司業務之用,經約定由公司補貼支付之汽油費、修繕費、停車費、過橋費等,可憑合約及有關原始憑證列報公司之營業費用,免視為員工之薪資所得
,但不包括車輛之牌照稅、燃料使用費、保險費及折舊。
因此,該局特別提醒公司於列報前揭費用時,除應妥善保存憑證及相關資料外,並應依其性質列支費用科目,以免嗣後遭國稅局剔除或轉正而補稅。
理想稅務記帳士事務所 統一編號:25958084 記帳士證書字號:(98)台財稅證字第00428號 記帳士公會證書:(102)高市記證字第00343號 屏東所電話:08-7652233 屏東所傳真:08-7329515 電子信箱:lix.office@msa.hinet.net 高雄所電話:07-7221170 高雄所傳真:07-7221191 電子信箱:ks25958084@gmail.com 台南所電話:06-2717628 台南所傳真:06-2717627 電子信箱:tn25958084@gmail.com 高雄記帳/屏東記帳/台南記帳 |